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工业绿色发展,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0〕184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绿色工厂
请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特点,结合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对照《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详见附件6),或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报绿色设计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
(三)绿色园区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
(四)绿色供应链
在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 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参照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选取一批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申报。
二、注意事项
请你们认真遴选并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单位开展相关申报,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不得推荐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 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三、报送时限
请你们务必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各行业优秀企业踊跃申报,并于8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 《申报汇总表》(附件1)以及企业自评价报告(一式四份并 附电子版光盘,格式见附件2-5)报送市工信局资源科。
联系人:付俐俐 2290062 邮 箱:aszyc@126.com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报业大厦708室
附 件:1.《申报汇总表》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4.《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
5.《绿色供应链自评价报告》
6.《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