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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招标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来源:鞍山企业之家 | 2021年6月22日

鞍山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招标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JGC2020GF41  

项目名称:鞍山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招标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01包14.355万元;02包9.9万元;03包8.316万元;04包8.321万元;05包7.843万元;06包7.656万元;07包7.359万元。  

最高限价:01包13.05万元;02包9万元;03包7.56万元;04包7.56万元;05包7.13万元;06包6.96万元;07包6.69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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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1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为90个工作日或协商确定;  

(二)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60个工作日;  

(三)5000万以下、2000万以上的项目45个工作日;  

(四)2000万以下、500万以上的项目30个工作日;  

(五)500万以下的项目2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评审效率,投标人可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注册-供应商库”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招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CA注册网址:  

https://www.lnwlzb.com/zxxw/20181122/6dd598d1-c853-476f-9db0-835e0f9b8fe1.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024-67871177/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五、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1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送达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程序及方式进行投标。  

不设现场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到公告中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  

投标(响应)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快递公司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内(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投标文件接收人员与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开标室为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010/0d8dd1ca8-bc0a-41c9-a80b-242d4dafc15b.html